關于申報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的通知
各部門、科室:
根據(jù)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報公告》、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現(xiàn)將申報2024年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安排
1.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實行網(wǎng)絡申報,申報系統(tǒng)于4月25日零時開放,請申請人登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科研創(chuàng)新服務管理平臺(https://xm.npopss-cn.gov.cn)進行申報。
2.申請人在線申報的同時仍需提交紙質版《申請書》(附件1),活頁(附件2),并確保線上線下《申請書》和《活頁》內(nèi)容完全一致。
3.按照全國社科工作辦限額申報的要求,由省社科規(guī)劃辦組織專家進行省內(nèi)初評后予以上報。請申請人務必于5月7日前完成網(wǎng)絡申報,5月10日前將通過網(wǎng)絡平臺審核后的紙質版《申請書》一式4份,和《活頁》一式2份報送至科研部411室,由科研部統(tǒng)一報送至學??萍继?,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注意事項
1.申報本次年度項目的申請人不能申報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
2.西部項目首次單獨申報,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西部項目只能選擇一個類別申報;
3.申報重點項目評審未通過的,原則上不再轉立為一般項目;
4.青年項目女性申請人年齡要求由不超過35周歲放寬至40周歲。
5.本次申報不再發(fā)布分學科具體課題指南。申請人可對照國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學科課題指南的導向、已立項課題和研究成果,對應上述項目類別的定位和要求,著眼國家需求和學科發(fā)展,從學科視角按照選題規(guī)范自主擬定題目申報,避免重復研究。鼓勵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體系化學理化研究闡釋、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偉大成就偉大變革、中國式現(xiàn)代化進程中的風險與挑戰(zhàn)、中華民族現(xiàn)代文明建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經(jīng)濟高質量發(fā)展、新質生產(chǎn)力、數(shù)智社會、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國家安全體系和安全能力現(xiàn)代化、黨的自我革命、文化遺產(chǎn)保護傳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文明交流互鑒、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以及哲學社會科學各學科領域基礎理論和前沿問題、國際學術熱點問題等方面開展深入研究。選題表述要符合項目定位,突出問題導向、學科視角,科學嚴謹、簡明規(guī)范,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
6.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報作如下限定:
①申請人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報其他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兩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請;在研國家級項目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請。申報本次年度項目的申請人不能申報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
②在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新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申請人,同年度不能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同年度申請人的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nèi)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④不得通過變換責任單位回避前述條款規(guī)定,不得將內(nèi)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申報。
⑤凡在內(nèi)容上與本人在研或已結項的各類國家級科研項目有較大關聯(lián)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報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否則視為重復申報;不得以內(nèi)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⑥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報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并承諾在原論文(出站報告)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預期成果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重復比例不得超過60%。
⑦不得使用與已出版的內(nèi)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⑧立項后凡以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名義發(fā)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注其他基金項目資助字樣。
7.《申請書》中“五、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意見”請代為填寫:“申請書所填寫的內(nèi)容屬實;申請人及課題組成員的政治和業(yè)務素質適合承擔本課題的研究工作;本單位能提供完成本課題所需的時間和條件;本單位同意承擔本項目的管理任務和信譽保證”,落款時間請統(tǒng)一填寫為“2024年5月11日”;“六、各地社科規(guī)劃管理部門或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審核意見”請代為填寫:“我辦同意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意見,同意報送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落款時間請統(tǒng)一填寫為“2024年5月24日”。
8.未盡事宜請詳見全國社科工作辦官網(wǎng):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7-40214809.html
三、聯(lián)系方式
黃老師028-87782342、唐老師028-61800101
附件:1.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請書
2.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請書《課題論證活頁》
3.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shù)據(jù)代碼表
4.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報問答
科研部
2024年4月15日